可提取、可贷款!郑州出台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新规

2022-07-21 10:06:11

来源:FESCO河南

  今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支持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优惠实现安居。《办法》从今起施行,2016年8月1日印发的《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郑公积金〔2016〕25号)同时废止。
  
  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该《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
  
  ▽
  
  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自由职业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为社会提供合法服务的劳动者。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20%
  
  《办法》明确
  
  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3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20%。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保持不变,如需变更,应当于当年的7月1日至7月15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法》指出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灵活就业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或自愿销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已经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应当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才能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
  
  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以上,符合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规定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转自:郑州发布(ID:zzfabu),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

客户服务 0371-55350999

FESCO河南

企业级需求
个人级需求

产品名称

预计人数/份数

地 区

姓 名

公 司

电 话

电子邮箱

验证码

提交

请选择产品名称

如购买体检卡请前往“好生活商城 www.fescovip.com”
求职请关注“FESCO招聘”公众号
入职、在职、离职相关办理请前往“员工自助服务平台 es.fesco.com.cn”

社保公积金代理

劳务派遣

岗位外包

人事档案和户口相关服务

弹性福利

工会服务

健康体检

保险保障

残保金服务

薪酬外包

外籍人服务

员工档案管理服务

HR共享服务(SSC)

政务服务

招聘服务

灵活用工/众包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IT外包

法律咨询

员工背景调查

培训学习

其他服务(回车确认)